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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

浏览数:4533    发布时间:2020/10/26 9:28:15

10月24日,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将进一步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更好满足境外实体企业和投资机构风险管理需求。

方星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明确指出:“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求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这是基于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我国巨大型经济体的实际而作出的重大判断,必将对我国今后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但这与促进畅通国际循环并不矛盾。要做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关键是打通循环中的各种堵点,使得两个循环都畅通起来。扩大资本市场开放,对于打通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堵点,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方星海说,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年来,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的原则和方向。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我们稳步推进市场、产品、机构的全方位开放,沪深港通机制持续优化,A股纳入国际主要指数,沪伦通试点稳步扩大,QFII/RQFII规则修订发布;ETF互联互通逐步拓展,多个期货品种对境外投资者开放;证券期货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提前全面放开。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性不断提升,参与程度不断深化。2018年以来,外资机构投资者持有A股占比显著提高,这充分体现了全球投资者对A股和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认可,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保持市场稳健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他表示,证监会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在稳步放开跨境投融资限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不断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从局部管道式开放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

第一,继续推进市场和产品开放。在现有沪深港通、QFII/RQFII、ETF互联互通等方式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着力解决国际投资者有关顾虑,提高A股在明晟等国际指数中的纳入比例。研究完善沪伦通制度,使其覆盖欧洲主要资本市场。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进一步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更好满足境外实体企业和投资机构风险管理需求。

第二,不断提高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开放水平。目前,已有8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获批,首家外资全资基金公司、首家期货公司成功落地。外资私募基金公司进入我国已形成趋势,在上海聚集尤其集中。欢迎更多外资机构前来展业,拧紧中国与世界共同发展的利益纽带。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内外资证券基金机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支持优质机构与客户一起走出去,提升跨境服务专业能力,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

第三,进一步深化国际监管合作。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必然要求加强国际监管合作。证监会将始终秉持开放的态度和合作的诚意,主动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广泛合作,共同推进解决中概股公司审计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切实维护各国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跨境上市和证券发行中的财务造假行为,维护我国企业国际形象。反对一切人为阻断资本国际循环的行为。

第四,加强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建设。在当前国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在推进资本市场开放中必须特别重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要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建立健全数据通报、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跨境监管合作和执法机制,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提供坚强保障。(摘自中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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