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已于2015年7月8日招标发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及相关规定,该国债符合T1509和T1512合约的可交割国债条件,转换因子分别为1.0182、1.0176。该国债从上市交易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开始,纳入T1509和T1512合约的可交割国债范围,可用于交割意向申报。相关信息可在会员服务系统和交易所网站查询。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