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412系列商品期权合约到期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顺利进行,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行权和履约的相关规则和风险,审慎决定是否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持有相关期权合约并参与相关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现就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期货交易所商品期权合约(2412)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如下表所示:
交易所 |
期权合约(2412) |
到期日规则 |
到期日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对二甲苯、苹果和红枣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两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
2024-10-29 |
PTA、甲醇、动力煤、烧碱、玻璃、短纤、花生、纯碱、锰硅、硅铁和尿素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
2024-11-13 |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豆粕、黄大豆二号、苯乙烯、乙二醇、豆油、铁矿石、聚乙烯、棕榈油、液化石油气、聚丙烯和聚氯乙烯 |
期货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
2024-11-07 |
广州期货交易所 |
工业硅和碳酸锂 |
期货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
2024-11-07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原油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月的倒数第13个交易日 |
2024-11-13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铅、镍、锡、铜、铝、锌、氧化铝、螺纹钢、黄金、白银、丁二烯橡胶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 |
2024-11-25 |
二、期权买方申请行权或按照交易规则自动行权的持仓,应在最后交易日当天按照我司的时间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在规定时间之后到账的资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
三、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视为提出行权,由交易所自动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四、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提出弃权。
五、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工作,期权买方客户请于最后交易日当天规定的时间前提交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在规定时间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
请及时关注您的持仓和资金情况,避免可能出现的行权风险。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