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Notice
关于调整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执行方式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大商所发〔2024〕9 号)和《关于发布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24〕35 号),自 2024 年 8 月 1 日交易时(即 7 月 31 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将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执行方式从当日先收后返调整至按照费率标准收取。
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收取,不得留存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减半优惠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