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404系列商品期权合约到期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顺利进行,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行权和履约的相关规则和风险,审慎决定是否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持有相关期权合约并参与相关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各期货交易所商品期权合约(2404)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如下表所示:
交易所 |
期权合约(2404) |
到期日规则 |
到期日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黄大豆二号、苯乙烯、乙二醇、铁矿石、聚乙烯、棕榈油、液化石油气、聚丙烯和聚氯乙烯 |
期货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的第五个交易日 |
2024-03-07 |
广州期货交易所 |
工业硅和碳酸锂 |
期货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的第五个交易日 |
2024-03-07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PTA、甲醇、动力煤、花生、短纤、纯碱、锰硅、硅铁和尿素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
2024-03-13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原油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倒数第13个交易日 |
2024-03-13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铜、铝、锌、螺纹钢、黄金、白银、天然橡胶和丁二烯橡胶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倒数第五个交易日 |
2024-03-25 |
请及时关注您的持仓和资金情况,避免可能出现的行权风险。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