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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劳动节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浏览数:3644    发布时间:2023/4/26 17:29: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至2023年5月3日(星期三)为劳动节假日休市。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正常开市。为防范假期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的有关通知,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我司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按如下标准调整:

 

一、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铝、锌、铅:16%;

不锈钢、纸浆:17%;

白银:18%;

镍、石油沥青:19%;

锡:21%;

其余品种不作调整;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13%;

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14%;

其余品种不作调整;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白糖、花生、PTA、甲醇、短纤、尿素、棉花、棉纱:14%(其中TA2305:18%);

菜籽油、菜籽粕、玻璃、纯碱:15%(其中SA2305:17%);

其余品种不作调整;

(四)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国际铜:16%;

低硫燃料油:19%;

其余品种不作调整;

(五)广州期货交易所

工业硅:16%;

(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上证5015%;

中证50017%;

沪深300、上证50、中证10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根据相应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其余品种不作调整;

 

二、交易所涨跌停板调整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涨跌幅度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铝、锌、铅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不锈钢、纸浆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10%;

白银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11%;

镍、石油沥青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12%;

锡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14%;

其余品种涨跌幅度限制不变;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其余品种涨跌幅度限制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白糖、花生、PTA、甲醇、短纤、尿素、棉花、棉纱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菜籽油、菜籽粕、玻璃、纯碱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其余品种涨跌幅度限制不变;

(四)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国际铜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低硫燃料油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12%;

其余品种涨跌幅度限制不变;

(五)广州期货交易所

工业硅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不作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节后恢复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余各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假期调整前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玉米、鸡蛋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余各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假期调整前水平。

(三)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业硅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中证10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维持10%不变;沪深300、上证50、中证10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根据相应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五)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各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假期调整前水平。

       详情请垂询我公司网站。

       我司温馨提醒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广大客户及时关注我司公告,并提前做好节前的资金管理和持仓调整,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广大客户节日愉快!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