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交易者参与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交易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被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将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交易,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09:00起。
二、交易合约
A2301、B2301、M2301、Y2301和后续期货合约,以及以上述期货合约为标的期权合约。
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有关事项
境外交易者可以用人民币、标准仓单、国债和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
目前可以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比率为0.95。每日闭市前,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基准价计算其市值;当日结算时,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基准价调整其市值和折后金额。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