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作为特定品种。即日起,我公司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业务指南》相关要求对客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2022年12月10日之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我司暂不为其开通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通过适当性评估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的,我司按照客户意愿,开通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
2. 对12月10日前已开户的境内客户,我司不关闭其已获得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即其大商所品种交易权限保持不变。
3.对于境外客户,我司先关闭其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之日(即12月26日)起,为其开通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