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交易代码:HO)自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25-9:30,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30-11:30(第一节)和 13:00-14:57(第二节),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4:57-15:00。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上证50股指期权首批上市合约月份为2023年1月(HO2301)、2023年2月(HO2302)、2023年3月(HO2303)、2023年6月(HO2306)、2023年9月(HO2309)和2023年12月(HO2312)。
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
上证50股指期权各合约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手。
四、交易保证金
上证5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4%,最低保障系数为0.5。
五、持仓限额
同一客户某一月份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200手(在不同会员处持仓合并计算)。
六、做市商
上证50股指期权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9:30-15:00,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双向期权持仓自动对冲平仓,自动对冲平仓暂不收取手续费,申请后持续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时间申请取消自动对冲平仓。做市商所有月份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5000手。做市商所有月份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4800手。交易所将加强做市商梯队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七、询价限制
客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 |
当月合约报价价差 |
其余月份合约报价价差 |
小于10点 |
0.6点 |
1点 |
10点或以上,小于20点 |
1点 |
2点 |
20点或以上,小于50点 |
2.6点 |
4点 |
50点或以上,小于100点 |
5点 |
8点 |
100点或以上,小于250点 |
8点 |
15点 |
250点或以上,小于500点 |
15点 |
25点 |
500点或以上,小于1000点 |
30点 |
50点 |
1000点或以上,小于2000点 |
60点 |
100点 |
2000点或以上 |
120点 |
200点 |
八、交易限额
自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交易时起,在上证50股指期权上,客户某一期权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某一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某一深度虚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交易、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仓数量合并计算,其标准与单个客户相同。客户单日在同一品种上多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按照一次认定。
客户第一次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5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二次出现,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10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三次及以上出现,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规定的具体标准、实施时间、相关措施等进行调整。敬请客户合规交易,防范市场风险。
九、交易权限
截至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收盘时,公司存量具有中金所交易编码(未被休眠)的客户(特殊单位客户除外),可直接参与上证50股指期权交易。休眠账户需激活后方能参与交易。
公司存量特殊单位客户若只有中金所交易编码,但未开通股指期权交易权限的,需申请开通股指期权交易权限后方可交易上证50股指期权。
客户如需申请开通上证50股指期权交易权限,可查询广州期货“适当性品种(金融等)开户指引”https://www.gzf2010.com.cn/yewu.aspx?id=15109&index=0。
相关业务规则及挂盘基准价可登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查询。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