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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提醒您:《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规定,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要求在申购时全额缴付申购资金、缴付申购保证金或以其他方式参与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划入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的风险基金。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申购规则,理性投资。

浏览数:10510    发布时间:2021/11/26 8:50:05

广东证监局提醒您:《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规定,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要求在申购时全额缴付申购资金、缴付申购保证金或以其他方式参与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划入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的风险基金。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申购规则,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