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停下属金晨橡胶加工分公司等2家加工企业天然橡胶产品注册交割资格的公告
近日,我所收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国产天然橡胶交割商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停下属金晨橡胶加工分公司和金竹橡胶加工分公司生产的“宝岛”牌天然橡胶产品注册交割资格。
二、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金晨橡胶加工分公司和金竹橡胶加工分公司生产的“宝岛”牌天然橡胶期货入库,不得生成期货仓单。此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流转,直至有效期满止。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