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苯乙烯和乙二醇指定交割仓库、液化石油气指定质检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增设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四邦实业有限公司、宁波中哲物产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苯乙烯指定厂库;
二、增设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指定厂库;
三、增设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指定质检机构。
上述增设指定交割仓库于2021年2月1日起用,指定质检机构自发布之日起即时起用。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