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期货和期权做市商的公告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拟征集期货和期权做市商,有意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9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品种及数量
豆一、鸡蛋、豆二、豆粕、玉米、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焦煤、焦炭、铁矿石、苯乙烯期货和玉米、液化石油气、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铁矿石期权分别征集不超过5家做市商。
二、做市商申请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业务,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技术系统;
(六)为境内交易所做市商或参与大商所发〔2019〕562号文规定的做市商实盘选拔活动;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做市商申请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做市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做市负责人、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开发运维岗主要人员须另附详细个人简历);
(五)做市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申请期货做市商的,风险管理制度中必须包括交割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交割风险管理包括避免交割的措施、化解交割风险的措施或交割能力,如具备相关资质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做市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附件3);
(七)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附件4);
(八)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为国内期货、期权交易做市提供流动性等情况);
(九)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附件5,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做市业务备案函的复印件)。
四、评审标准
本次评审主要以申请单位参与本所期货做市、做市商实盘选拔活动和期权做市情况作为评审指标。其中,期货做市得分权重为1,做市商实盘选拔活动得分权重为1.2,期权做市得分权重为1.5。根据申请单位参与品种排名及相应权重综合计算加权得分,并按照申请单位得分及申请意向等相关情况确定做市商名单。在排名计算时,做市评价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1月30日,做市商实盘选拔活动评价时间为2020年9月1日-12月11日。
对于未参与本所做市或做市商实盘选拔活动的申请单位,以截至2020年12月11日在境内其他交易所的做市商资格数量为评审指标。
不满足做市商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评审。根据需要可以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材料的形式提交,附件1需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的所有材料(附件5除外)均需加盖做市商申请单位公章,附件5以电子表格(EXCEL)形式提交。交易所可以要求补充纸质材料;
(二)材料顺序以上述编号为准,并附上材料清单;
(三)材料提交方式:电子材料打包发至交易所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XXXX(申请单位全称)做市商申请材料”,同时向交易所寄送纸质材料,并致电确认;
(四)联系电话:0411-84808073 杜重华/84808803 樊啸涛;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711室116023;邮箱:mm@d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