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豆油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产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
自2020年12月15日起,我所将按照新交割质量标准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已按照原交割质量标准注册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特此通知。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修订稿.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