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资产作为保证金相关业务细则修订案的公告
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资产作为保证金业务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案予以公布,自2020年9月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期货结算细则修订案
附件2-期货结算细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3-期货结算细则
附件4-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案
附件5-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对照表
附件6-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附件7-保税交割实施细则修订案
附件8-保税交割实施细则对照表
附件9-保税交割实施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