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原油期货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期货合约连续活跃,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现招募原油期货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原油期货做市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期能源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
(六)应当具有上期能源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
(七)上期能源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签署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申请人合法成立的资料;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有权签署人签署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四)做市交易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从事做市交易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见附件2);
(五)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4);
(七)做市交易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
(八)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
(九)上期能源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受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请于2018年10月17日(周三)17:00前,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材料名称格式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品种-单位名称”,邮寄至上期能源交易部;加盖公章扫描后的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材料预审
上期能源根据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参加后续的综合评定。
(三)综合评定
上期能源根据机构基本情况、人员配置、内部制度、做市业务方案、品种交易经历、报价相关经验、技术准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筛选确定
上期能源根据综合评定的结果筛选确定并公布做市商名单。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21-68401498,021-68401770,021-68402809
邮箱 : inemarketmaker@ine.cn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5层
收件人: 上期能源交易部
邮编: 200122
特此通知。
附件:1.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做市商资格申请表
4. 承诺书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