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结算会员: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30%提高到40%;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20%。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