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间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推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期货行业自律规则体系,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制定并发布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9 月10 日至2022年9 月9 日为过渡期。根据规定,过渡期满,我司所有存续的居间合同均应符合《办法》规定。为落实《办法》要求,我司针对2021年9月10日前签订期货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作以下声明:
1.过渡期内所有机构居间人的合同到期后不再进行续签;
2.若机构居间人的合同有效期超出过渡期,根据《办法》要求,其合同有效期于2022年9月9日自动终止;
3.我司将积极协助自然人居间报名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与中期协提供的职业培训,若自然人居间在过渡期内达到《办法》规定的条件,我司可与其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居间合同签订并完成中期协的登记备案;
4.若居间人需对其名下客户做出调整,须经我司、居间人、客户等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章确认。
我司将持续推进居间人管理工作,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特此公告。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